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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级自贡市工业开发区的批复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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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人民政府:
自府发[1993]43号《转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贡井工业开发区的请示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建立自贡市工业开发区,并列为省级开发区。
二、自贡市工业开发区位于自贡市贡井区南部,沿贡舒路、自雅路(贡井段)和恐艾路两侧展开。开发区近期规划面积二点五平方公里,其中起步区一平方公里,并留有一定的远景发展控制区域。
三、自贡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以科技为动力,以工业发展为重点,以资金筹集为关键,全面规划,综合发展,滚动发展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,优先发展轻工、建材、机电等主导产业,着力于传统产业结构调整。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,提高入区企业的科技含量,是开发区建设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。要坚持改革开放,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、技术和管理经验,建立、培育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,将工业开发区建成自贡市经济发展的新的生长点和辐射源,建成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深化改革的试验示范区。
四、工业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应为“市区共建,以区为主”。自贡市要对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,市级各部门要为开发区办实事,搞好服务工作,加快开发区的建设进度。
五、要严格控制开发区的建设用地,坚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, 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。要科学地制定总体规划和详细实施计划,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查和办理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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